涉襲擊港人被捕,內地留學生獲法院放生「不繼續檢控」

 


修咸頓警方早前公佈案情指,6月11日下午4時25分左右,宮鉦涉嫌與其他人於修咸頓伯吉斯路(Burgess Road)向他人施襲,被警方落控起訴「種族主義襲擊罪」(racially aggravated assault)。宮鉦被捕後於7月21日首度提堂,之後法院在8月18日就案件展開首度聆訊(plea hearing)。傳媒《追新聞》記者向修咸頓法院查問,獲得的回覆指「案件不會繼續檢控」(the case was discontinued by the prosecution)。並沒透露原因。

香港監察行政總裁羅傑斯(Benedict Rogers)表示感到十分失望,據知宮鉦曾離開英國返回中國,而他襲擊香港學生帶出一個非常危險的訊息,就是其他潛在的作惡者可以肆無忌憚地向港人施襲,卻免於受罰。

襲擊片段:請按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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